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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泰快讯
关于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通知
来源:柏泰教育 | 发布时期:2015-09-19 | 浏览:6420次
 

 根据主考院校工作安排,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工作从108日开始。凡我中心201412月、20156月已办理毕业手续的华师主考的本科毕业生,对照华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上华师学士学位专栏网站,登陆后申请。

  1020日前,将在线打印的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大一寸照片(均为一式两份)送交中心。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1、  网上申请时间:108-1020

2、  上交申请材料时间:1011-1020

3、  20156月份申请毕业的还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先上网申请,毕业证书号项目留空。等毕业证到校领取后补填证书号,再行打印提交材料。

4、  具体条件和细则可以查看附件。(特别注意,附件中的时间是针对华师本部学员,柏泰同学按照上述12中的时间要求申请和提交材料)

5、宝安教学点的同学在10月11日--20日,按照华师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和照片交回宝安教学点。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

                                                    2015920

附华师学士学位专栏2015年学位申请通知

关于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表1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函授、夜大或业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含开放学院)

毕业时间

20161月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时间为201412月或

20156月的学生。

思想政治条件

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课程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5

课程平均分达到70

外语条件

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二、申请手续

1.     2015108日至1023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院网站(http://cce.scnu.edu.cn)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2.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两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课程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或满分

100

+4或优秀

99

+3或良好

89

+2或中等

79

+1或及格

69

免考

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1012日至1030日(周六、日除外)期间向我校主管院系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

a)       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c)       本科毕业证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院系核对后,原件交还学生。

注: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

3.     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在网上申报结束后,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修改。

4.     20156月申请本科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按第1点的时间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毕业证号可暂时留空,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再登陆补填证号、打印申请、递交材料。

5.     各院系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各位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1120~11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

三、各院系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     各院系教务员工作流程: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

   自考教务员于1012日~1030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注:收取学生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1120日前,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拟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

   127日前,各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

2.     201512月,我院将协同教务处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     20161月上旬,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院系,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四、其它事项

1.     自考生的资格审核(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由院系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

2.     有关院系的联系方式,可在我院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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