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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泰快讯
物业专科2015年下半年综合技能考核(实习)课程申报通知
来源:柏泰教育 | 发布时期:2015-05-19 | 浏览:3480次
 

根据物业专业课程计划安排,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就物业管理专科2015年上半年综合技能考核(实习及实习报告写作)课程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3年秋季入学的物业专科学员,2013年秋季之前未通过该门课程的专科学员。

二、申报条件

1.  已完成四学期学习计划,交齐四学期学费。

2.  通过本专业必修课程8科以上(含8科),预计能在一年内毕业。

三、申报费用

实习指导费、实习鉴定考核费共计280/人。

四、申报时间

20150523日—20150531

柏泰正常上班时间:周二至周五,下午230—晚上830

周六至周日,上午900—下午530

五、申报程序

 学员如实填写《实践考核报考单》,在总部613栋东座7楼窗口交纳考核费。

六、实践考核流程

1.  2015531日前完成申报。

2.  201588日安排实习报告写作指导课,届时分组到实习基地实习。实习时间在指导课上通知。

3.  2015830日前交回实习报告。

七、注意事项

1.实践考核是一门重要的实践课程,申请、交费后,即标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学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实习和写作,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实习和写作,视为弃考,下次必须重新交纳考核费用,重新申报。

2.学员必须持由学校盖章后的实习鉴定表到实习基地实习,凭鉴定表实习基地接受学员实习,实习组长统一收取鉴定表后上交实习基地。

3.实习分组进行,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白天进行,时间、地点以鉴定考核表上通知为准,学员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实习,未按要求进行实习导致无鉴定考核成绩的,作实习不合格处理。

附件1实习鉴定表

附件2实习报告封面

附件3实习报告写作要求及格式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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