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中心会计本科专业2015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申请及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3秋及之前尚未完成写作的学员,已注册4学期。
2.通过本专业课程计划中8门以上(含8门)课程。(加考、选考通过的科目也算)
二、申请方式
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一,可自行下载,也可回校领取),自选论题。于201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提交申请表,确定选题事宜。
三、指导形式
导师以电子邮件方式指导。根据学员的选题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指导教师,学员可在选题、编写提纲和写初稿等环节得到导师的指导,主要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联系。
评价阶段采取答辩的方式。先由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并写出评语,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于2015年10月下旬或11月初安排答辩。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作者的论文水平和答辩水平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四、写作要求
选题以自选为主,尽量选自己熟悉的专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选择,使选题做到新、热、小。最后必须和指导教师协商确定正式选题。
论文范式。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脚注及参考文献等内容。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6000字,一般不超过12000字。详情参见华师论文写作要求。(见附件)
论文若引用他人言论,所占篇幅不得超过本论文的15%,否则酌情扣分。
别人代写的、全文照抄他人文章或拼凑他人文章超过毕业论文三分之一以上的,以作弊论处。作弊者按省考办有关考试作弊的条文处理。
论文定稿后交电子文档到中心。
五、时间安排(大致日程,若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2015年5月23日-5月31日,提交毕业论文申请表。5月底上报主考院校申请写作学员的论文选题名单。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初收集论文资料,开始撰写初稿。2015年7月中旬,确定导师,学员在导师指导下修订论文正稿。
2015年9月下旬前确定论文正稿,将导师审订后的论文电子文本,9月25日前上交中心。
答辩时间一般在2015年10月下旬或11月初,具体时间由中心提前一星期通知学员。
在指导过程中,各主考院校若另有要求,将分别通知写作学员。
六、收费办法
论文指导费、答辩费700元。5月23日-5月31日申报期间到中心窗口缴纳。
(说明:指导费及答辩费标准由主考院校制定,若有调整,以主考院校通知为准。)
备注:
附件一: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附件二: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附件三:毕业论文封面。
附件四:会计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