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欢迎来到柏泰教育 学员注册 登录专区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教学通知
关于转发华师关于2014年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来源:柏泰教育 | 发布时期:2014-10-08 | 浏览:5417次

根据主考院校工作安排,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具体要求见附件华师通知,凡我中心201312月、20146月已办理毕业手续的本科毕业生,对照华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华师学士学位专栏网站,登录后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线打印的申请表格和复印件资料、照片,交到中心。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能完成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1、网上申请时间:108日—1020日。

2、上交申请材料时间:1011日—1020

3、柏泰专业辅导员及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熊老师13554748232

现代企业管理专业:伊老师13724252763

金融管理专业:伊老师13724252763

会计专业:易老师13510503957

艺术设计专业:樊老师13554954143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

2014108

附:华南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关于2014年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为了做好今年我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表1

申请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时间

毕业时间为201312月或20146月的学生。

思想政治条件

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课程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0

外语条件

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http://cce.scnu.edu.cn/)和我院继续教育办(http://em.scnu.edu.cn/index.php?cc=cindex&code=news&action=list&classCode=zx_ks)是不同的两个单位,请同学们注意区分相关信息。我院学生具体办理时间、相关信息以我院网站(http://em.scnu.edu.cn)通知为准!

 二、 申请手续

1.     2014108日至1023,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ce.scnu.edu.cn/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准考证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请申报的同学注意: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023日截止。如没能在此之前申报,或有错漏,后果自负。

     2.     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必须完成以下流程:

 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课程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或满分

100

+4或优秀

99

+3或良好

89

+2或中等

79

+1或及格

69

免考

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在华师校本部就读的考生,于1024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向我院继续教育办(华师大正门旅游管理系 107室经管学院继续教育办)交如下材料:

a)         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需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c)        本科毕业证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院系核对后留复印件。

   其他办学点考生,请与你报读的办学点联系,交到所属办学点统一办理。

3.      已经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在网上申报后,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修改。

4. 20146月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即使暂时未领取本科毕业证书,也务必在1023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毕业证号一栏可暂时留空),按时打印申请书、递交材料,待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再登陆补填毕业证号码。

5. 学院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被修改。所有申报本次学位的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1121—1130日期间向我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

 三、各办学点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      各办学点教务员工作流程:

    及时向已毕业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

    各办学点在收取考生的各项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办学点于1025日前,将核对后的有效资料送交我院继续教育办。(请办学点按准考证顺序排列汇总表)

    11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127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

2.      201412月,将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      20151月,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办理完毕后,我院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

四、  其它事项

1、我办仅受理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学生的相关资料,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办理学位的资料。其他办学点考生由办学点统一办理,请考生与原报读办学点联系。

2、自考生的资格审核(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由各办学点教务员在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统一按上述时间交来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继续教育办

二〇一四年九月

资讯中心 柏泰快讯 教学通知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招生咨询 华师自考专业 暨大自考专业 网络教育 学士学位专栏 计算机等级考试 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学习园地 专业计划 课程认知 历年真题 模拟试卷
校园文化 明星学员 名师风采 优秀员工 班级活动 才艺舞台
关于柏泰 机构简介 柏泰荣誉 柏泰杂志 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