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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泰快讯
关于办理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事项的说明
来源:柏泰教育 | 发布时期:2014-06-10 | 浏览:6557次
 

按广东省自考办有关规定,2014年上半年我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定于61520日进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8.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9.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考生上网进行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615-20日,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双面,一式两份)。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所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

3.615-20日,提交毕业生材料:

1)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三、其他说明中第4项内容)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不需提供前学历认证结果。

注意: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2)提交材料的地点

柏泰培训中心总部

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

联系电话:8244718182446464

3)提交材料时间

2014615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其他说明

1.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招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考生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毕业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1日以后;下半年为12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⑥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学历证明,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联系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3.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财政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深发〔20131391号)规定,我市从2013101日起取消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请各考生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4.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需对原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根据《关于重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3]67号)和《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粤考办[2011]14号)规定,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办理毕业,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专科或本科学历以外,按规定在办理毕业登记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1991年以后的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在线验证码的具体方法: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录入该验证码,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核对无误后将此表与其他毕业申请材料一起上交省考办。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为30天,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710日,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次年110日。有效期未达到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提供有效在线验证码的考生无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199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通过学信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前学历验证手续。上半年毕业和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分别在当年710日和次年1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送达或寄达省考办(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自考办考籍组,邮编:510631,联系电话:38627843),复印件上须注明准考证号、专业代码及所属市县(区)。

(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拿到毕业证书后,需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然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前学历信息修改,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编号,选择前学历已毕业,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2位在线验证码。修改前学历信息上半年不得晚于710日,下半年不得晚于次年110日。

四、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1)领证时间及地点:201410月,考生可于10月中旬在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发证时间、地点。

2)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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