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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手续流程
来源: | 发布时期:2014-04-26 | 浏览:2944次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
注意:考生在申请时,应先校对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和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合格成绩是否正确,如有误,需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数据更正手续后方可申请合并准考证号。
2、凭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3、考生在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登记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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